2020/06/21

[生活]人生第一次的車禍初體驗及調解過程




事故經過
之前想說自己開車很小心,應該不會遇到車禍吧!
天算不如人算,自己開得慢時速5km正準備緩起步左轉,還是閃不了急駛的車(60km以上),
因此發生對方的車發生碰撞,雖然很輕微,但恢復愛車的原狀也要1萬多QQ

啊~~被撞擊後的內心非常混亂,跟女友的甜蜜時光變成慘淡時光,對女友
真是不好意思QQ

先講正常處置車禍的SOP

(1)第一時間馬上報警

(2)先拍完車再移動車輛

(3)等警察拍完照後,隨警察回派出所做筆錄。

事後回顧:當時怕擋到其他人的車,沒有把當下的照片拍下來,也許是
一大敗筆,說不定後面肇責判定的比例可以低一點。

到了警局,對方沒有影片,只能看我的行車記錄的影片,接著警察讓
對方填寫車禍自述說明,由於警察和對方已經看過我的影片,對方的自述
與事實出入太多的地方,警察都會跟對方解釋,請對方再度修改說明,然
後多次修正後才完成對方筆錄內容,花了一段時間。接著我大致按影片的
內容說明,警察都沒什麼問題就迅速地做完了筆錄,並收了一張「道路交
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建議每台車一定要裝行車記錄器,不然各說各
話,連作個筆錄根本沒完沒了。

事後回顧:車禍分析表沒辦法附上影片,只能依現有警察記錄和雙方的自
述筆錄來判定,除非對肇責比例不服,請求車禍分析協會才會用得上。


申請保險出險
除了強制險外,我有購買第三責任險,對方修理費用可以請保險公司負責。
登記聯單是建議五天內要出險,跟車廠的業務討論過後,業務建議我去

(1)車廠申請保險  (友聯和Nissan有合作)
(2)到附近的保險公司辦公室申請

       我想說節省時間到公司附近申請就好。

事後回顧:最後還是要跑去車廠去修理費用估價,而且車廠開維修單又要跟
保險公司聯絡,再確定是哪一張保單,又花了不少時間在等保險公司回覆,
倒不如一開始到車廠的窗口申請出險還比較快速。

大概是四天後,去一趟友聯旺旺保險的辦公室,填了一堆文件後請保險公司
出險,幾天後就收到承辦業務的保險員的簡訊後,就一直都沒有通知,在大
概簡訊後的三個星期主重打電話詢問進度,目前還在等初車禍判分析表的判
定結果,確認肇責後才會討論賠償事宜,順帶一問後續處理的步驟,後來才
知道提估價單給對方,然後找了一天請車廠開個維修單。

事後回顧:若能早點提供估價單給對方,可以先跟對方談賠償的解決方案,
不然對方會說當時保險公司說可以先維修,你怎麼反悔之類的,但其實已經
先談過說要不要各自處理維修費的部份,對方卻忘了自己當時認為我要負全
責而一口回絕的經過。

等待初判分析表的期間
        標準要等一個月,車禍判定表才會出來,大約都是二~三星期主動打個
電話去問負責的保險人員,不然保險人員是不會特別主動打電話給你,這段
期把修車的維修費用的估價單傳給了對方,對方收到後卻再也沒有回覆了,
提各自負擔維修費用的方案就石沈大海了,其實保險員對這一方面不是那
麼主動,因為保險員只有負責幫我賠償給對方,能夠幫忙傳訊談處理方案,
應該也是佛心來的。

事後回顧:若有至少有保個車體險的話,保險員就能一起處理對方需要賠償
我的部份。


初判分析結果下來
        對方申請車禍調解,想要趕快解決賠償問題。一個星期前我收到調解
委員會的通知,立馬寄給保險人員,雖然信件上說會通知保險員,但為了
保險起見,我還是掃瞄寄電子信件給保險人員,二來是確定保險員一定能
出席。

        一個星期後抱著學習的心態出席調節委員會,提早15分鐘到場看到對
位車主洋洋灑灑的舉證,跟調解委員說,都是我的問題,但這不是調解委
員會要討論的內容,應該是談後續賠償的問題,或許對方的嘴炮有起到某
種作用吧!兩位調解員中其中一員,保險員和對方談賠償問題的時候,一
直在旁邊說要不要包個紅包給對方嗎?在會議中還說了兩次,根本沒注意
保險員和對方在談論的要點,這位調解委員根本是來亂的,若對方真的把
他的話,當做一回事,那我們還要調解什麼啊!這位調解委員真的有專
業嗎?

討論賠償費用的過程中,一開始提了各自負責維修費用的方案的時候,
對方就說車子已修了,還不是你當初跟我說修了沒問題,所以我才去修的,
但如前面提到的,他忘了我初提案的時間序是在他修車之前,他一口回絕
的,還說我們這裡要負全責。好吧!既然談不成這方案,就只好進展到
互賠的方案,保險員提到單據提供給他,就能拿到維修費用。當拿出估價
單後,對方嫌我的大燈貴,只是擦撞而已,為何要五千多,他不太能夠接
受維修費用,然後又嫌我的保桿為什麼支架也要換。他講的問題我已經想
過了,後面再述原因。另外,他講更扯的一點是,經過這次車禍,修車修
好發現碼錶不能動了,因為20年的老車還找不到碼錶來換,然後拿這種無
法舉證直接關係的故障卻責怪我方,怎麼不是怪車廠老板幫你修壞了?我
不想跟他糾纏下去,當保險員問我哪些可以折讓的部份,我就說大燈不要
算好了,經過保險員針對大燈這一點,拿對方曾經說過的話包裝之後,表
示對他求償費用上的退讓,對方也就接受這次的調解,並於五天內支付我
車子的維修費用,到此三個多月來的,心中的一塊石頭終於放下了,心情
也就輕鬆了一點。

    走出調解委員會後,順便跟保險員請教一些問題,這直接說結論:
(1)拿到維修費用後不用出示維修單給對方,因為對方對上保險公司,必須
要出示證明,才能拿到維修費用。
(2)對方在約定其間內,若沒有依調解文件支付我方費用,我可以申請民事
訴訟或是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會查封對方財產來支付我方費用。

針對對方質疑維修費用貴的一點說明,當時候我拿到估價單的時候,
也覺得很貴,仔細詢問後才知道,原廠只要擦撞就是整個更換,沒有那種
車燈的小傷口幫你補好,要修就是整個要換,所以大燈和保桿及支架都是
要換新的,沒有像民間的車廠幫你用便宜的費用來修復的服務。

經過這次的紛擾後,今年決定花點錢買個丙式車體險,事故賠償問題
都讓保險員處理,我只要負責把車送去車廠修就好,時常想著怎麼處理車
禍的問題也蠻傷腦筋的,尤其是工作上的事情一忙,心裡就很煩燥,還要
請假去調解,把時間成本和費用成本攤出來互相比較,想一想還是花點錢
省下時間成本比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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